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等九部门《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服务期满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川人发〔2008〕56号)精神,我市7个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拟从2008年服务期满 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中招聘17名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(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.mypta.gov.cn、绵阳市人事局网站rsj.my.gov.cn发布)。
一、招聘对象
我市2008年服务期满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遵纪守法,品德端正,工作积极,服务期内连续两年考核合格或优秀;
(二)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(5年);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1.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;
2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,正在接受审查的;
3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
4.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;
5.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行为的。
招聘的具体单位、岗位、名额见《绵阳市2008年服务期满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招聘岗位表》(江油市的招聘计划现正在报批过程中,待江油市委、市政府批准后,江油市人事局参照本公告组织实施)。报考时,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只能报考当前所服务的县市区提供的报考岗位。
三、报名
报名时间为2008年9月5日-9月8日。符合条件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,持毕业证书、近期彩色照片3张、现服务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,直接到县市区人事局报名,并填写《绵阳市乡镇事业单位从2008年服务期满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中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》的各项内容。由县市区人事局负责进行资格初审。
经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,按照四川省财政厅、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〔2003〕237号文件规定,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。准考证由县市区人事局持考生报名材料于9月9日-9月1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,考生在9月11日到县市区人事局领取。
四、考试
(一)笔试
1.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。
2.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,内容包括《公共基础知识》、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》,满分100分。
《公共基础知识》、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》参考资料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有售,由报考者自愿购买。
3.笔试时间为2008年9月12日上午9:00-11:00,考试地点在市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房(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事局院内南苑酒店五楼)。详见《准考证》。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(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、身份证复印件)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。
4.笔试成绩加分。 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经考核两年连续为优秀的,笔试成绩(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)加5分。
5. 笔试成绩(含加分)于2008年9月16日在县市区人事局张榜公布,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.mypta.gov.cn、绵阳市人事局网站rsj.my.gov.cn公告栏公布。
(二)面试
1.根据笔试情况、岗位招聘人数和本地实际,由县市区人事局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面试。需要进行面试的,根据岗位招聘人数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,面试人员比例由县市区人事局决定。拟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由县市区人事局张榜公布并发放《面试通知书》。
2.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试题由各县市区人事局拟制,面试满分100分,按川价费[2003]237号文件规定,收取面试费每人80元。
3.面试成绩由县市区人事局张榜公布,并报市人事局。
4.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(含加分)×50%+面试成绩×50%,于2008年9月24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.mypta.gov.cn、绵阳市人事局网站rsj.my.gov.cn公告栏公布。
五、体检
(一)根据岗位招聘人数,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(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,按笔试成绩排序)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发〔2005〕1号)执行,国家、省以及行业、岗位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。初次体检不合格的,经本人申请,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,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。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(二)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,由县市区人事局,按照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。
(三)体检由各县市区人事局组织实施。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。
六、考核
各县市区人事局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,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,取消其考核资格,由此出现的空额由县市区人事局按照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,经体检合格后,再进行综合考核。
七、公示
对考试、体检、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,由各县市区人事局报市人事局,并在市人事局网站公示。公示期限为5天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。
公示期间,对反映拟聘人员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,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,暂缓聘用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
八、聘用
经公示无异议者,招聘单位应及时到所在县市区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,并由县市区人事局报市人事局备案。经市人事局备案同意后,招聘单位凭各县市区人事局的审批通知,为拟聘人员办理上编制、核定工资等手续,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,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,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。
九、招聘工作纪律
(一)为保证我市乡镇事业单位从2008年服务期满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中招聘工作人员的顺利进行,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。
(二)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,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;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,一经发现,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,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。
(三)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,与参考者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,应当回避。
附:1. 绵阳市2008年服务期满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招聘岗位表
2.市纪委、市人事局、市人事考试中心、招聘单位联系电话
二00八年九月二日
附件1:
绵阳市2008年服务期满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招聘岗位表
县市区、园区 |
招聘数量 |
招聘岗位 |
备 注 |
三台县 |
6 |
乡镇事业单位 |
|
盐亭县 |
4 |
乡镇事业单位 |
|
安县 |
2 |
乡镇事业单位 |
|
平武县 |
2 |
乡镇事业单位 |
|
涪城区 |
1 |
乡镇事业单位 |
|
北川县 |
1 |
乡镇事业单位 |
|
游仙区 |
1 |
乡镇事业单位 |
|
合计 |
17 |
|
|
附件2:
市纪委、市人事局、市人事考试中心、招聘单位联系电话